第二次寫知足...

有一陣子,我聽到知足會鼻酸。
看到Vanessa小姐(該死的變態竟然直呼名彙)的遊記part4,看到這首歌~~
又想起之前的那段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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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
天上的星星 笑地上的人
總是不能懂 不能覺得足夠
如果我愛上 你的笑容 要怎麼收藏 要怎麼擁有
如果你快樂 不是為我 會不會放手 其實才是擁有
為了你而祈禱 而祝福 而感動
終於你身影 消失在人海盡頭 才發現 笑著哭 最痛
知足的快樂 叫我忍受心痛
知足的快樂 叫我忍受心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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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候的我被很多東西附身,一直覺得,成全才是對的,後來覺得~~有時候不見得是對的。
畢竟,你永遠不會知道你是不是把她推向了火坑....
當然知足講的不只是這樣啦~~
我的感覺,它在講一個「這樣就好」的感覺
如果只能這樣了,好,這樣就好。我不會再強求。
僅管放手跟分手一樣痛苦,但我知道那是為你好的。
補述:當喜歡上的當下,心裡已經將對方視為另一半,要放棄,等於將心裡的這一半給割捨。不過,如果你不只有一個另一半的話,那就另當別論了,你可能只是捨掉了,n個二分之一的二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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