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持平而論。

他的確有錯在先,還錯得很離譜,但我不覺得那是問題的所在,如果你因為他的那個錯而分手,我可以理解。
但跑出去的兩次,那是什麼,那就不是錯了嗎?
我沒辦法去假設如果沒有其它人的出現,你們是不是就能和平分手,變成朋友。
但我確定,他痛,你也痛。分手嘛,誰不痛呢,只是不要忘記一件事,你很幸運,有人陪伴你,有人愛護你。
你在享受著快樂幸福的時候,他一個人在解決那些所謂的痛。
並不是,你很幸運是種罪是種錯,而是麻煩你在看事情的時候,請不要說,「過去一年了耶,他還想怎樣」
一年並不長,不過是12個月而已。
快樂的時候總是特別得快,眼一眨一閉就過去了。
痛苦的時候總是特別得慢,一天就像是一年一樣。
拜托你公平一點。。可能到這裡~~~你又要說。你對我公平了嗎?
這件事,本來就不公平啊。

傳聲筒是個很低賤的工作,傳話之外還要被罵~~
覺得你不對的地方,還會被解讀成維護他

反正你就是怎樣怎樣~~
這句話,我從認識你,聽你抱怨你的同學朋友時,你就會講了。
你改了嗎?這才是幼稚。而且這叫自以為是。

事情無法順自己的意,不代表就該發脾氣~
不把那個號碼轉到你自己名下,不代表你就不能聯絡別人
自始至終,那個號碼的申請人,還是他。
如果是我,我東西就還他了。我不會說,你給我的,就是我的。


請路人自制,不要跟我說,你本來就不該當的。
本著樂善好施的精神,小忙本就該幫的。
我只是不知道一個放不開,一個不放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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